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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放宽落户政策 35周岁以下大专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发布日期:2023-06-20    点击次数:163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网站发出关于《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这个实施办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五)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记者点评:

南京落户政策再放宽,可以看出,南京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政策不断加码。

福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违规企业暂停销售

5月2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根据通知,首先实行专户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选择符合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并与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第二,规范资金缴存。商品房项目预售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地产营销场所入口处、签约缴款处和其他显著位置张贴预售监管账户信息。第三,完善使用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项目按预售批次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第四,强化风险防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建立预售资金异动预警机制,对出现存在预售资金余额与工程形象进度不匹配、资金异常拨付等问题的房地产风险项目,要逐一梳理分析原因,实施清单式管理。

记者点评:

类似于福建的资金监管政策应该大力推行,这也是为保交付做出强有力的保障。 华商报记者 张毅

发布于: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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