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男女结伴生活可行吗?
堂叔从老家打电话来,要我劝劝他的儿女,答应他的再婚的要求。因为一个孤老头子,实在太孤单了。我心里明白,幺婶过世后的几年里,寂寥一人的堂叔,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了。
堂叔是我父亲最小的弟弟,今年69岁,早年在镇供销社当采购,幺婶勤奋务农,家境殷实,一对儿女学业有成,大学毕业分别在上海、成都成家立业。
早些年幺婶分别在上海、成都,给儿女们带孙子、外孙女。堂叔个性强势,与儿媳、女婿的关系搞得不是太好,多数时间是他一个人在老家镇上生活,说是不习惯大城市,空气不好,太吵。人老了,习惯清静。
5年前,幺婶因病过世。儿子、女儿回来接他去城市生活,但堂叔坚决不去。
堂叔有城镇职工社保,加之当年在单位能说会道,工作也挺卖力,因公受益及接“私活”,挣了些钱,在镇上和县城里分别置办两套房产。猜测他手上还有些积蓄,但他从不轻意示人,却从不影响十里八乡对堂叔的能力和实力的夸赞。
幺婶过世后,上门说亲的人络绎不绝。堂叔先是一口回绝,后来支支吾吾,说是要征求儿女意见。
最终,堂叔的再婚对象,锁定在年50岁刚拿农保退休金的貌美丧偶女子淑芳(化名)身上。
堂叔的女儿知丽(化名)基本赞同父亲再婚,但儿子尚勇(化名)坚决不同意。周边人劝慰过堂叔,也劝解过堂弟。但尚勇貌似知书识礼好说话,骨子里分明遗传了堂叔的强势基因,父子俩对堂叔的再婚一事,从未达成过统一意见。
尚勇的潜在意思是,老爷子有钱有房有高额退休金。女方年轻貌美、身体条件好,不可能为“爱”跟老爷子结婚,100%是奔老爷子的钱财和两套房产来的。
受堂叔的委托,我跟尚勇进行了几番沟通。几个回合下来,确确实实证明了尚勇是一个十足的“犟种”。
几番思量后,我提出了“老年人结伴生活”的提议,也说明了“结伴生活”的大体构架。尚勇沉吟片刻,爽快答应了。
我将“结伴生活”提议,告诉了知丽。她满口答应,表示全力支持。
堂叔听我说了“结伴生活”提议后,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说是要跟淑芳商量商量,也让她跟她的两个女儿商量商量。
尚勇是个急性子,也不愧是个高材生,很快草拟了一份《老年男女结伴生活协议书》,通过微信发给我,让我给把握一下。
尚勇草拟的《协议》,大体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结合,成为老年生活伴侣,目的是老年时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精神上相互慰籍,但双方不领结婚证;
2、男女双方约定,生活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有财产为各自所有,即男方或女方一方的财产,不作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不影响双方各自遗产的继承关系。
3、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前的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男女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可为男女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与对方无关。
……
看完尚勇草拟的《协议》,感觉女方会有不同意见。理由很简单,刚到岁且身体健康的貌美女子,为什么会嫁给大自己近20岁的且健康状态堪忧的大爷?不就图后半生有个保障吗?
淑芳是我的初中同学,成绩不算好,姊妹又多,负担较重,家里让她辍学务农,抚养弟妹。我上大学时,她嫁人了。她人品不错,也挺勤快。她男人也是个老实勤快人,早些年在南方某城市化工厂打工,返乡几年后得了白血病,多方医治无效,撇下了她。
淑芳为救治老公,拉了些债务。虽然自己有农保退休金,每月也仅有小几百元,维持城镇基本生活都不够。两个女儿各有各的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好,又正值养育第三代和供娃娃上学的艰难时段,均无太多的时间和经济赡养淑芳。
淑芳愿意嫁给堂叔,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堂叔有经济实力,或许可能帮她偿还部分债务。二是堂叔的城镇职工退休金,远比她的小几百远高了十几二十倍,结婚后可保生活无忧。
尚勇草拟的《协议》,淑芳会同意吗?
我以初中同学的名义,拜会了淑芳。一番谈天说地、东拉西扯之后,直接切入了“结伴生活”的话题。我以为淑芳会尴尬,却不想她爽朗一笑,说她同意“结伴生活”,但有三个条件。
我赶紧问什么条件?她说:
一、我服伺他老,他养我老。我说的老,是终老。
二、他每个月给我600元,存到我的银行账户上。这个钱,算我服伺他的报酬。时间一直到他过世为止。
三、存一笔共同的医保基金,十万、二十万都可以。这笔钱只能用于他和我的重大疾病医疗(住院的那种)。一般就医,不在里面。这笔钱,谁住院谁用,康复后补充。当一方过世,这笔钱留给另一方,也只能用于住院看病。没用完,归双方儿女共同继承。
淑芳的三个“条件”,让我对她刮目相看。眼前这个初中文化的农妇,已不当年那个面容姣好、娇羞少语的女孩了。
我欣喜地帮淑芳梳理了一下她的“条件”,并承诺她我会尽力去帮她争取。
大家说,老年男女结伴生活可行吗?我能帮淑芳争取到她要求的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