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丢失报警一年多失而复得 城管:交8000元停车费
“车还要不要,不要就报废了”赵先生家车丢了一年多,报警一直也没找到。突然接到城管的电话,问他车还要不要,不要的话就报废了。更让他吃惊的是,开走要缴纳8000元的停车费。车停路边竟人间蒸发,报警立案一直未找到。赵先生家里有两台车,丢失的是一辆2009年购买的银色江淮轿车。由于车子比较老旧,平时也不怎么开,为了节省停车费,就将车停在小区附近维修的马路旁边。在赵先生看来,道路正在维修,停在那儿应该算不上违章。虽然不经常开,但是每天路过的时候赵先生还是会看下自己的车。直到有一天,赵先生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不见了,于是赶紧报警处理。报警之后车子一直也没找到。考虑到当时自己还有一辆车,并不影响日常的出行。时间一长,赵先生对找到车也不抱有希望,也就没当回事。车子突然的出现,同时出现的还有高昂的停车费。然而没想到的是,一年多以后突然接到城管的电话,赵先生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车不是被盗了,而是被当成僵尸车被城管拖走了。按理说车子失而复得是一件开心的事,但是赵先生的车找到并没有给他带来开心,反而是一件糟心的事。城管大队告诉赵先生,如果开走的话就要缴纳8000元停车费。赵先生一听这样的说法很气愤,即刻表示当时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一直以为自己的车被偷走了,当时还报案处理了。现在却被告知要取车要先交8000元的停车费,停车费已经超过了车本身的价值,把这辆旧车卖也不一定能卖8000元。质疑环节出现了问题,涉及部门开始踢皮球。城管部门却称,这件事和他们无关,通知车主应该是街道办的事,他们只是帮忙拖车。按照每天20的停车费,一年多确实需要8000元。而街道办给出的解释是当时联系不上车主。赵先生对这样的说辞表示质疑,即使没有挪车电话,也能从交警那里查到自己的电话。当时拖走的时候没有电话,现在要停车费时候就能联系到车主了?明显是在推诿责任,既然车被拖走,就应该尽快联系车主去处理。造成停车费叠加并不是车主的责任,车主也没有理由承担这笔费用。媒体的介入,事情很快得到结论。赵先生很气愤,这笔钱肯定是不会出的。于是找来媒体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在媒体的介入下,城管部门与街道办最终给出解决方案。赵先生凭借当时报案依据,确认是认为车是被盗立案的情况,可以免除赵先生的停车费。赵先生也接受了这个方案,事情到此告一段落。网友对这件事也有看法有网友表示,有关单位没有及时告知车主拖着的事情,耽误了车主一年多无法用车,应该赔偿车主的损失。也有网友说,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按照盗窃案处理。写在最后: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由于没有通知到位造成停车费叠加,给车主出行造成不便,造成经济损失。作为执法到位部门,基本的工作要做到位。任何一个小的失误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麻烦。车主也应该按照交通规章办事,不能为了图自己方便,给城市带来交通问题。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欢迎评论区评论·点赞+关注·我们永不走散·分享更多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