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用儿子名字开店,女子被500强大企业起诉侵权,索赔12万
“薛博阳是我儿子,我用自己儿子名字登记营业执照,怎么就被起诉了?”
据极目新闻报道,
只因用儿子名字开店,段女士接到了一纸诉状,还有12万的索赔,这让段女士感到有些哭笑不得。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
段女士的店铺招牌为“博阳窗帘”,
登记在营业执照上的正式名称为“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博阳窗帘店”。

起诉段女士的是“宁波博洋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
多数人相信都不了解,
但它却是全国500强企业,
在行业内算得上巨头。

诉状中,博洋公司认为,段女士的店铺名称“博阳”,与博洋公司名称接近,销售的产品也与博洋公司同类,这已经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原话是这样说的,“侵权恶意明显,情节严重”,
因此,
博洋公司要求段女士赔偿侵权损失12万元。
从诉状内容来看,博洋公司显然觉得自己理由十分充分,
但在段女士看来,
这明显是无中生有,令她感到十分冤枉。
段女士表示,
在接到法院传票之前,自己根本不知道有“博洋”这家公司,店铺内也从未销售过博洋公司的产品,更没有冒用博洋公司名义,标注博洋商标。
所谓侵权根本谈不上。
段女士也表示,
自己查询了博洋公司,发现对方的标识和自己的招牌完全不一样。
之所以会将店铺取名为“博阳”,
段女士也做了解释,“我平时就是这样叫儿子的,仅仅是觉得这样称呼更亲切一些而已。”
为自证清白,
段女士向法院递交了儿子的户口本。

显然,公道自在人心,博洋公司究竟是在正当维护自身权益,还是在以大欺小,故意找小商户的麻烦,在人们眼里就已经很清楚了。
博阳与博洋,字本来就不一样,标识更是完全不同,何况还是人家儿子的名字。
不少网友都表示,
作为一家大企业,博洋家纺的格局未免太小,吃相也显得太难看。
本来很多人都不了解这家公司,
这一纸诉状,倒是让公司的知名度提升了,然而留给人们的都是负面印象。
公司相信也已经明白这一点,
目前,该公司已经撤诉。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