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统租房”, 我后悔为你们加油了, 原来你们并不善良!
发布日期:2023-08-23 点击次数:118
刚才看过深圳“统租房”的规定,让我有点激动了,要求租房签约人年龄必须在6--40岁,40岁以上的人不给签合同,6岁以下的儿童不让住!
签约人必须年龄18——40岁,这叫什么规定?太违背人性了,难道超过40岁的人就只能睡桥洞吗?6岁以下的儿童还不能跟父母一块儿住?难道深圳只要年轻人,老的小的都不要了?
深圳啊,你这个规定是什么意思呀?一居室规定只能住一人,原来夫妻俩还不能住一个床,只能租二居室,还要分床住,你这是比慧泊市还慧泊啊!
40岁之前还买不起房的人,可以换城市生活了,深圳要保持城市的活力与竞争力,尽量只能留年轻人。
这个规定说明40岁以上的人,根本不符合深圳的租住的条件,这是赤裸裸的中年人歧视啊!
还亏我刚刚写文章为你们“统租房”加油,看来我还是太善良了,过于相信你们了,现在我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