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行, 那就10万永久“租”? 宅基地政策有调整, 市民也可自建房
越来越多年轻人搬进城市,而越来越多城里人想要去农村建房,两者形成了鲜明对比,宅基地买卖期盼再次上涨。
而考虑到宅基地不能买,广西陆川县的吴某便向广西百色田东县的刘某,通过支付10万元租金的方式,永久占据其宅基地。而后经法院判决,该租赁协议无效。
其实,宅基地和农房,可以说是农民手中最值钱的资产,宅基地政策的调整,尤其是对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对农村资源变资产,以及农民收益,都会有直接影响。
为何买卖不成,还不能永久租赁宅基地?
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宅基地最重要的两项权利,便是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虽然宅基地使用权,即居住权和翻建地上房屋的权利,属于特定的一个农户,但是,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在这一规定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流通,外村成员或市民,也就无法通过“以租代售”的方式,永久占据宅基地。
与此同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通,分为永久性和暂时性。其中宅基地使用权永久性流通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子承父业”继承,另一种是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在满足“一户一宅”的要求下,进行买卖。而宅基地使用权的暂时性流通,则主要体现在市民租赁宅基地进行建设,但单次租赁周期不能超过20年,且宅基地不能用于修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宅基地买卖,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以租代售的方式行不通,同时,市民只能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性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且用途还有明确限制。因此,买卖不成,市民永久租赁宅基地也行不通。值得一提的是,宅基地供需市场已经成型,适当放开宅基地交易,对刺激农村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作用。
宅基地政策有调整,不只是市民也可自建房。
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中,国家明确表示,鼓励农民通过自营或合作的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并对接手的主体提供奖励或补助。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市民也可在农村自建房了,且随着乡村休闲短租市场的不断兴旺,农民市民都能获益。
除此以外,《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无法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若农民将宅基地使用权,合法买卖给同村其他村民,那么农民在本村将再无申请宅基地的可能。而且,在宅基地出租期间,宅基地使用权只是暂时转移,因此农民也无法在此期间,申请新的宅基地。
对于宅基地买卖,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有案例表明,农民将宅基地卖给市民后,若对应房屋是市民目前唯一住所,那么即便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但为保障户有所居,农民也只能等到市民房屋倒塌后,才能收回宅基地。另一个是宅基地,在未来体现的不只是现金价值,建议农民不要轻易买卖。